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腐敗




雖然這個地方已經與我無關了

但我還是忍不住想上來放個砲



上禮拜跟二技同學吃飯

得知了一件事情

聽完大家都覺得忿忿不平

現在就讓我娓娓道來



話說我一個家住高雄的同學J

因為欠了一個必修學分跟一個通識課程的學分

所以延畢了

今年三月他為了修學分

從高雄上來泰山租了間套房準備奮戰三個月

結果選課那天他發現通識課程只有英文跟日文兩科

偏偏語文又是他最最最不擅長的項目

所以他去了註冊組詢問

看看是否還有開其他科目



註冊組行政小姐(阿姨?)說只有這兩科可以選

J同學再問是否可以選專業選修的科目來抵通識的學分

行政小姐(阿姨?)研究了一下

還跑去問了通識課主任後回來

跟J同學說可以,可以用專業選修抵通識的學分

只是會多修一學分,要多加一點學分錢

J同學聽了很高興,能畢業最重要,多花一點錢又算什麼

馬上就選了一科什麼生活文化之類的

看名字就覺得很好過的專業選修科目



三過月過去了

J同學的課程即將結束

他心想就快可以回高雄找工作了

結果上禮拜二下午他接到了註冊組的電話

說學分不能互抵

所以他可能無法畢業了

J同學聽到這個消息隔天馬上去註冊組找行政小姐(阿姨?)了解狀況

結果行政小姐(阿姨?)抵死不認她曾經這樣說過

還反過來怪罪J同學態度不佳

甚至說該修什麼學分是學生自己的責任

J同學在行政小姐(阿姨?)惱羞成怒的連珠砲下

礙於自己也沒有直接證據可以反駁之下

只好跑去找通識課主任

畢竟當初行政小姐(阿姨?)就是透過他才說學分可以互抵的

誰知道通識課主任只冷冷的回他一句

"只要你去找出任何一條法條說可以互抵學分的話,我就讓你抵"



J同學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

唯一的方法只剩下任栽然後選擇暑修

而當天剛好又是暑修的報名登記最後一天

J同學只好心有不甘的報了暑修然後也繳了錢



吃飯那天大家聽了他這樣講

都覺得很不合理

學校的行政疏失卻要學生來承擔後果

而且過程還不斷推卸責任

所以我們都叫他去找校長談

加上在場的人或多或少之前在學校都吃過類似的虧

心情更加憤慨



今天中午J同學去校長室將事情的原委敘述了一遍

然後校長就跟他一起到註冊組了解問題(對質)

J同學轉述當時的情況

他說校長在一旁沒說什麼

行政小姐(阿姨?)同樣將過錯推給他

指責他態度不佳、認知不清

全然不承認自己當初所說過的話

J同學說最後的情況感覺好像他自己是來鬧場似的

全案到此終了



不知道耶

像這樣的問題最後以羅生門做結

犧牲的還是學生

為了行政人員的一句錯誤指引

J同學必須繼續續租套房兩個月

或是必須每個禮拜兩天高雄台北來回搭車

這中間所花費的金錢、時間、體力究竟該由誰來承擔

這段時間若出了車禍又該由誰來負責

沒有人可以負責吧

只能讓一個該死的延畢生自己去承受吧



J同學在電話裡轉述事情的發展時

語氣落寞低落

那是一種捍衛權益失敗氣力放盡後的無奈聲音

我了解

因為我也曾不只一次在相同的地方遇到類似的情況

我也曾經鬧過爭過

然後咧

腐敗的東西還是繼續腐敗發臭

每個人看到發臭腐敗的東西都摀著鼻子閃開走的越遠越好

頂多只是加上一撇鄙視的眼神

沒有人願意弄髒自己的手去將腐敗發臭的東西清走

大家都覺得腐敗發臭與我無關

大家都覺得自己沒有力氣去清理

大家都覺得走遠一點就看不到聞不到了

反正

最後總是有人會犧牲自己去衝撞

撞贏了我坐享其成

撞輸了我毫無損傷

怎麼算都很划算

腐不腐敗發不發臭又與我何干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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