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還是忍不住想上來放個砲
上禮拜跟二技同學吃飯
得知了一件事情
聽完大家都覺得忿忿不平
現在就讓我娓娓道來
話說我一個家住高雄的同學J
因為欠了一個必修學分跟一個通識課程的學分
所以延畢了
今年三月他為了修學分
從高雄上來泰山租了間套房準備奮戰三個月
結果選課那天他發現通識課程只有英文跟日文兩科
偏偏語文又是他最最最不擅長的項目
所以他去了註冊組詢問
看看是否還有開其他科目
註冊組行政小姐(阿姨?)說只有這兩科可以選
J同學再問是否可以選專業選修的科目來抵通識的學分
行政小姐(阿姨?)研究了一下
還跑去問了通識課主任後回來
跟J同學說可以,可以用專業選修抵通識的學分
只是會多修一學分,要多加一點學分錢
J同學聽了很高興,能畢業最重要,多花一點錢又算什麼
馬上就選了一科什麼生活文化之類的
看名字就覺得很好過的專業選修科目
三過月過去了
J同學的課程即將結束
他心想就快可以回高雄找工作了
結果上禮拜二下午他接到了註冊組的電話
說學分不能互抵
所以他可能無法畢業了
J同學聽到這個消息隔天馬上去註冊組找行政小姐(阿姨?)了解狀況
結果行政小姐(阿姨?)抵死不認她曾經這樣說過
還反過來怪罪J同學態度不佳
甚至說該修什麼學分是學生自己的責任
J同學在行政小姐(阿姨?)惱羞成怒的連珠砲下
礙於自己也沒有直接證據可以反駁之下
只好跑去找通識課主任
畢竟當初行政小姐(阿姨?)就是透過他才說學分可以互抵的
誰知道通識課主任只冷冷的回他一句
"只要你去找出任何一條法條說可以互抵學分的話,我就讓你抵"
J同學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
唯一的方法只剩下任栽然後選擇暑修
而當天剛好又是暑修的報名登記最後一天
J同學只好心有不甘的報了暑修然後也繳了錢
吃飯那天大家聽了他這樣講
都覺得很不合理
學校的行政疏失卻要學生來承擔後果
而且過程還不斷推卸責任
所以我們都叫他去找校長談
加上在場的人或多或少之前在學校都吃過類似的虧
心情更加憤慨
今天中午J同學去校長室將事情的原委敘述了一遍
然後校長就跟他一起到註冊組了解問題(對質)
J同學轉述當時的情況
他說校長在一旁沒說什麼
行政小姐(阿姨?)同樣將過錯推給他
指責他態度不佳、認知不清
全然不承認自己當初所說過的話
J同學說最後的情況感覺好像他自己是來鬧場似的
全案到此終了
不知道耶
像這樣的問題最後以羅生門做結
犧牲的還是學生
為了行政人員的一句錯誤指引
J同學必須繼續續租套房兩個月
或是必須每個禮拜兩天高雄台北來回搭車
這中間所花費的金錢、時間、體力究竟該由誰來承擔
這段時間若出了車禍又該由誰來負責
沒有人可以負責吧
只能讓一個該死的延畢生自己去承受吧
J同學在電話裡轉述事情的發展時
語氣落寞低落
那是一種捍衛權益失敗氣力放盡後的無奈聲音
我了解
因為我也曾不只一次在相同的地方遇到類似的情況
我也曾經鬧過爭過
然後咧
腐敗的東西還是繼續腐敗發臭
每個人看到發臭腐敗的東西都摀著鼻子閃開走的越遠越好
頂多只是加上一撇鄙視的眼神
沒有人願意弄髒自己的手去將腐敗發臭的東西清走
大家都覺得腐敗發臭與我無關
大家都覺得自己沒有力氣去清理
大家都覺得走遠一點就看不到聞不到了
反正
最後總是有人會犧牲自己去衝撞
撞贏了我坐享其成
撞輸了我毫無損傷
怎麼算都很划算
腐不腐敗發不發臭又與我何干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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